詳細說明
根據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寧交投集團)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公開選聘具有相關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承擔南寧交投集團下屬子公司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經營風險管控等共計10個專項審計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聘人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 項目名稱
本選聘項目分2個標段,具體如下:
標段號 | 項目名稱 |
Ⅰ標 | |
2.南寧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2024年度內控、合規(guī)、風險“三合一”體系有效性專項審計 | |
3.南寧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2024年經營風險管控專項審計 | |
4.南寧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2024年大宗貿易、應收賬款、存貨專項審計 | |
Ⅱ標 | 5.南寧能源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部)2024年度內控、合規(guī)、風險“三合一”體系有效性專項審計 |
6.南寧能源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部)2024年度經營風險管控專項審計 | |
7.南寧能源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部)2024年度大宗貿易、應收賬款、存貨專項審計 | |
8.廣西康城汽車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部)2024年度內控、合規(guī)、風險“三合一”體系有效性專項審計 | |
9.廣西康城汽車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部)2024年度經營風險管控專項審計 | |
三、基本信息
(一)南寧交通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于2001年10月19日成立,原名為南寧市邕江堤岸建設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經南寧市人民政府批準,于2014年9月28日更名為南寧交通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為南寧交投集團控股子公司,2025年1月8日無償劃轉至南寧產城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37,389.22萬元。主要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市政設施管理;住房租賃;發(fā)電業(yè)務;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等。截至2024年12月底,資產總額359,483.72萬元。
(二)南寧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前身為南寧市能源開發(fā)總公司,2014年12月,經市國資委批復同意改制為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南寧交投凱通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由市國資委變更為南寧交投集團,為南寧交投集團全資子公司,2024年7月2日變更名稱為南寧交投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11月1日變更名稱為南寧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0.00萬元。主要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金屬礦石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煤炭及制品銷售;建筑材料銷售;非煤礦山礦產資源開采;住房租賃等。截至2024年12月底,資產總額137,042.74萬元。
(三)南寧能源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為南寧交投集團全資子公司,曾用名為南寧交投能源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10月30日變更名稱為南寧能源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0,000.00萬元。主要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石油制品銷售、危險化學品經營;燃氣經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和銷售等。截至2024年12月底,資產總額137,769.77萬元。
(四)廣西康城汽車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28日,前身為廣西南寧康城汽車銷售維修中心,2020年8月12日由市政府批準進行事業(yè)單位改制,2021年4月27日由全民所有制企業(yè)變更為國有獨資公司,同時公司名稱變更為廣西康城汽車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6月16日由市國資委作價注入南寧交投集團,為南寧交投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243.00萬元。主要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機動車修理和維護;住房租賃;汽車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汽車新車銷售;二手車經銷;機動車檢驗檢測服務等。截至2024年12月底,資產總額14,822.22萬元。
四、審計服務費用
本次審計服務費用上限控制價為:Ⅰ標段160,000.00元(含稅),Ⅱ標段140,000.00元(含稅)。報價采用固定總價報價,各標段報價超出對應標段上限控制價的按無效報價處理。審計服務費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員薪酬、交通差旅費、津貼補貼、加班費、辦公費用、企業(yè)管理費、保險、利潤及稅金等為完成本次項目審計服務所需支出的一切費用。
五、項目要求
(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介機構必須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中辦發(fā)〔2019〕45號)和國有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相關規(guī)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實施審計工作。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和分析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職業(yè)判斷和客觀評判,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出具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經南寧交投集團會議審議通過。
(二)內控、合規(guī)、風險“三合一”體系有效性專項審計項目。中介機構必須根據《南寧市國資委關于印發(fā)2024年加強監(jiān)管企業(yè)內部控制及合規(guī)管理體系建設與監(jiān)督工作方案的通知》《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實施審計工作,主要對企業(yè)內部控制、合規(guī)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設計及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和分析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職業(yè)判斷和客觀評判,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出具審計報告,出具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經南寧交投集團會議審議通過。
(三)經營風險管控專項審計項目。中介機構必須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實施審計工作,主要對投資、資金管理、招投標、物資采購、擔保、貿易、工程建設等重點業(yè)務領域開展風險審計并進行評價。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和分析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職業(yè)判斷和客觀評判,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出具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經南寧交投集團會議審議通過。
(四)大宗貿易、應收賬款、存貨專項審計項目。中介機構必須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實施審計工作,主要對企業(yè)大宗貿易、應收賬款、存貨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情況以及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情況進行審計。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和分析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職業(yè)判斷和客觀評判,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出具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經南寧交投集團會議審議通過。
六、資質條件
(一)依法設立并具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質。
(二)有良好的信譽,近三年無不良執(zhí)業(y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按規(guī)定已通過有關部門的年度檢查檢驗。
(四)具有提供相關中介服務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五)未納入集團公司失信社會審計機構名單庫。
(六)未承擔被審計單位(審計時間范圍內)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業(yè)務。
七、工作步驟
(一)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在2025年5月22日18:00前進行線上報名,需提供報名材料有:報名表(見附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執(zhí)業(yè)證書(均需加蓋公章),報名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工作郵箱(sjb@nnjtjt.com)。南寧交投集團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投標人通過郵箱發(fā)送公開選聘文件。
(二)報名的中介機構根據公開選聘文件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投標文件。
(三)選聘人組織開標、評審,確定中選的中介機構。
(四)與中選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
八、業(yè)務咨詢
聯系人:黃女士 聯系電話:0771-5828544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